发布日期:2024-12-13 12:31 点击次数:66
9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其中,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因“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罚款35万元。
蒋莹(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微金融事业部扬中团队主管)对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未有效检查监督个人贷款使用情况,贷款资金被挪用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镇江监管分局警告。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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